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陕卫药政发〔2016〕29号)要求,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将于2016 年4月18日正式上线,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可直接使用原用于药品交易系统的数字证书登陆耗材交易系统,如CA数量不能满足本医疗机构业务需要,可继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陕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平台用户CA电子证书申请表》
2、介绍信(含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办理事宜)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只做验证身份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关于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直接使用耗材资格审核系统的数字证书(CA)登陆耗材交易系统;
三、关于配送企业
配送企业直接使用配送企业平台注册时办理的数字证书登陆耗材交易系统。如需将原用于药品交易系统的数字证书(CA)绑定至耗材交易系统,需提交书面申请,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情况说明(需附所须绑定CA证书的信任码)
3、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只做验证身份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省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请各相关单位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耗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
注: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耗材交易系统请使用IE9.0版本浏览器
附:
陕西耗材交易操作手册-医疗机构
陕西耗材交易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陕西耗材交易操作手册-配送企业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