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止血及防粘连材料购销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承担我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经营止血及防粘连材料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已领取过天津市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经营企业无需再次递交材料。
二、征集条件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及能力:
1.具有高值医用耗材经营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具备与配送高值医用耗材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具备高值医用耗材配送网络信息服务能力;
3.具备在我市区域内覆盖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配送高值医用耗材自接受订单起48小时内应送达医疗机构,紧急用品须在4小时内送达,特殊急救耗材,必须确保随时保障供应;
4、商业信誉良好,在本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三、材料要求
1.递交材料均用A4纸进行复印(如证照尺寸过大可缩印),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一致并清晰可辨;
2.每一页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并加盖骑缝章;
3.按目录顺序(见附件)用长尾夹装订成册。
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8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室
项目负责人:冯旭
联系电话:022-24538150
传真:022-24538151
邮箱:tjmpc@tjmpc.gov.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1日